
不少景点对70岁以上的老年人优惠门票,78岁的游客吴生文为此要求旅行社退还这部分优惠差额,遭到拒绝。旅行社称,已在总价中将这部分优惠平摊给了每位老年人。
78岁老人:
“为啥不退门票费”
“我都快80岁了,优惠逛景点是政府关心对我们老人的优待 政策,旅行社本就不该收这笔费用。”南川区78岁的吴生文老人称。
3月26日,吴生文花1880元在某旅行社南川门市部报名参加“夕阳红”云南7日游,价格是1880元。旅行社的行程表载明:1880元除来回交通、食宿费用外,还包括昆明、大理、丽江等景点的门票费。
但在旅游中,老人们发现凭《老年优待证》或身份证就可享受半价门票甚至免费。初略估算,整个行程门票免费约600元。回到重庆后,老人们要求旅行社退还这笔钱。
旅行社:
“已在总价中考虑”
旅行社该不该退这笔费用?
该旅行社负责人胡江渝称,当时旅行社组团时,就考虑到“夕阳红”老年团中肯定有7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享受免票或半价的优惠。因此,当时在定全程价格时就比一般的旅游团队要优惠,1880元的价格已经是优惠后的价格。
但吴生文老人称,他们这个团40人,70岁以上的只有16人,可大家收的都是1880元。
律 师:
优惠差额应退还
对此,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艇认为,旅行社此前已知道70岁以上老年人可以免门票费,在签订合同时就应该明示,而且在收费时要明显体现出来。该旅行社对70岁以上的老年人收取了与一般人同样的费用,门票优惠的差额理应退还给消费者。
重庆市老龄委维权处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国内许多景点都实行对老年游客的优惠政策,例如对70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开放、对60岁以上的老人门票半价等。而大部分老年旅游团出发前是按统一门票价格收取团费的,行程结束后,符合条件的游客通常会提出退费。如果旅行社不退还,就应该在合同中注明。
市旅游监察执法大队办公室王主任表示,此事须调查了解。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