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一般商家与消费者的关系相比,旅行社与游客之间的关系更加复杂:因为旅游产品包括吃、住、行、游、购等相关服务,任何环节的差错都会使一次愉快的旅行泡汤。近期上海游客和江苏游客分别在美国、泰国发生的两起严重车祸就是最典型的例子。而且相比前几年,旅游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南京游客对交通、饮食、住宿、拼团的投诉已逐渐超过购物。
第1“绕”
出游小心“廉价拼团”
旅行社拼团很常见,遇到旅游淡季或是冷门路线,旅行社就会与同行合作拼团,只要事先向游客告知就不算违规。但是很多中小型旅行社资金、实力都不足,主要业务就是揽客拼团,收到客人再转手卖给其他旅行社,游客事先并不清楚自己参加的是“廉价拼团”。
去年5月,南京的李先生和其他九名游客参加了海南双飞6日游,到了海口后遭遇拼团,最终一个旅行团成了江苏、浙江、安徽等多省市“大联盟”,而且旅行社在住宿标准、景点安排上都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整个游玩过程中矛盾不断,大家都抱怨旅行社擅自拼团的行为,回南京后向质监所投诉。最后旅行社赔偿10名游客共4000元。
南京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今年5月1日开始,市民遭遇这样的情况,就可以依据新旅行社条例要求赔偿了。相比之前的条例,新条例对旅行社的不规范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主要针对拼团转包、强制购物、擅改行程等以往纠纷的集中点。新条例明确规定:组团社需要将接待服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必须征得旅游者的同意,并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签订委托合同,明确接待旅游者的各项服务安排及其标准,约定委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否则旅行社将被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的还将被责令停业整顿1至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