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竞 赛 规 则
1、本次比赛实行分站淘汰式,各站设定关门时间。(第一赛段计时从起点至兴坪截止点,截止点至九马画山漂流山庄的时间不记入比赛时间里。第二赛段计时从九马画山漂流山庄至桂林市大家俱批发城终点)
2、第一赛段比赛关门时间为出发后3个半小时,第二赛段关门时间为出发后4个小时
3、参加排位赛的选手才有资格进入决赛。首届前三名参赛者不得参加第二届公开组的报名。
4、参赛选手在道路骑行时必须靠右骑行。不得超时并行及恶意阻挡,违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5、在比赛之中,车手必须将四块号码布粘贴在前后胸的正中心,以及左右手臂的两侧,并且在比赛中不允需更换号码布。
6、车手必须把组委会统一发放的属于自己的自行车识别标志安装在车架上(头管、上管、下管三角区域内)。
8、号码牌和号码布必须由组委会统一提供的,提供的人也必须是组委会指定的工作人员。
9、禁止在比赛过程中,更换自行车及轮胎
10、途中参赛选手车辆损坏,必须由参赛选手本人自行维修
11、组委会在兴坪截止点提供红牛饮料和矿泉水
12、比赛过程中饮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