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时度假(timesharing)作为旅游度假与房地产业相结合的创新形式,最早起源于上世纪60年代的欧洲国家,70年代传入美国并得到迅速发展,尔后逐渐扩展到世界各地,目前在东南亚、日本等地亦甚为流行。
在4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分时度假的概念与商业模式发生了变化,从最初的“在一定时段内拥有某一房产单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用于度假”,逐渐演变为各种更为复杂也更加灵活的度假模式,现国际上将其统称为“度假权益”(vocationownership),即“在一定时段内拥有使用指定度假设施单元的权利用度假”。二者本质相同,都是一种购买得来的度假权利,只是后者在形式上更为灵活。
分时度假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引入中国,最早是部分国外企业推行,随后国内一些房地产、饭店等企业也纷纷介入。至今,全国从事该行业的企业已有百余家。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大幅提高及消费结构发生较大变化,以满足居民个人和家庭休闲度假需求为目的的分时度假业在中国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分时度假在我国的发展并不顺利,出现了各种问题。主要是部分企业(尤其是中介机构)在宣传和运作时,将“分时度假”、“度假权益”乃至“产权酒店”等一些不同概念混淆在一起,对消费者进行误导;一些企业进行虚假宣传、骗签合同、违规售卡等欺诈活动,导致投诉剧增,官司不断;缺乏主管部门的指导和规范,消费者利益难以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而无法可依是各个政府部门不愿意介入管理的重要原因。
为实现分时度假业在中国的健康发展,需要尽快明确以下几个问题。其一,从产品性质来看,分时度假应该是度假产品而不是投资产品。国外发展经验说明,分时度假是一种度假产品,消费者之所以购买是出于经济性、灵活性和方便性等方面的考虑,而不是为了投资(至少主要不是为了投资)。尽管在有些国家,分时度假也能够再销售,但大部分的再销售都会低于原价(在美国,大约为原价的六分之一)。但是在我国,由于一些企业的误导,使得很多购买者把分时度假与产权酒店等概念混淆,认为分时度假是一种投资产品。其二,从国内外需求来看,我国分时度假业的发展应该着重吸引外国人来中国,同时满足本国居民在国内的度假需求,而不是像最初有些企业所误导的那样,把中国人交换到国外去度假――当然不排除少数国人购买境外度假产品,但至少在短期内这不是发展的重点。其三,作为新兴的交叉行业,行业监管非常重要。从各国经验来看,必须由一个权威性较高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面监管,同时由于分时度假的建设、销售、经营、交换服务等涉及旅游、房地产、金融等不同行业,不同行政部门必须形成一个完善的行政管制体系,从而使政府规制覆盖到所有可能会出问题的环节。为此,综合管理必不可少。其四,法律规章是确保分时度假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分时度假产业在许多国家都经历了一个从混乱到有序的过程,这是由分时度假的产品特性和销售特点所造成的,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办法是制定法律法规。因此,在我国由主管部门(如国家旅游局)出台全国性的行业标准,提高分时度假业的诚信程度和经营水平是十分必要的。最后,作为一种新型的度假形式,从最早的固定时间、地点、住宿面积的“分时度假”,到后来可以自由选择、组合各种度假、休闲服务和产品的“度假权益”乃至以后的度假俱乐部等,该行业的经营模式一直在创新、变化。而这些创新与变化的出发点就是更好地适应消费者的需求。作为经济高速发展的大国,中国的市场潜力巨大,同时具有不同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特点,为此,需要根据中国的实际,探索适合中国国情和市场的经营模式。
来源:人民网